NCCL以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与改进为主要工作方向,承担卫生部委托的全国临床检验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运行全国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计划,建立、应用临床检验参考系统,开展相关科学研究。 NCCL的工作目标 是,通过构建、完善和实施临床检验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持续改进临床检验质量,保障医疗卫生工作有效开 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临床检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1982年3月经原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局批复成立,由自治区人民医院代管。2011年,经原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批准,“宁夏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中心”挂靠成立于我中心。
中心主要工作职能是承担全区范围内临床检验的质量管理和技术指导、临床检验教学、医学检验科学研究、医学检验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检验方法的推广、临床检验学术交流的组织和国家下达的其他临床检验质量管理的工作。中心强化内部质量管理水平,由“以标本为中心”转换为“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多次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临床检验中心表彰。
近年来,中心不断加强临床检验质量管理,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宁卫函发〔2022〕78号)、《进一步推进全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宁卫计办发〔2018〕439号)及《自治区卫生计委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工作会的通知》(宁卫计办发〔2018〕554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打造区域医学检验中心信息化平台,集合各临床实验室室内质量、室间质量控制数据,进行信息系统整体统一,实现检验结果互认和数据共享,信息化平台的构建有效保障全区质控高效运营,广泛应用于分析前、分析中和分析后环节,有助于增强医学检验服务的可及性、实现区域检验资源高效配置、缓解老百姓重复检验和提升区域内检验水平,既是“智慧医疗”“互联网+健康医疗”的关键组成部分,又是信息惠民的重大举措,在自治区疫情防控、实验室检测、临床服务、公卫健康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三十多年来,中心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关怀下,本着“公正、科学、准确、及时、有效”的工作原则,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现阶段中心每年开展2次全区临床检验项目室间质量评价活动。目前已组织开展了常规生化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血液与体液学检验、微生物学检验、血型检测、核酸检测等15个专业共83个临床检验项目的室间质量评价活动。2023年度,全区参与平台建设的医疗机构(含疾控部门的核酸检测实验室)共计136家,其中三级医院14家,二级医院93家,其他级别医院6家,第三方检验机构及体检中心10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1家,疾控部门核酸检测实验室 12家。有助于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有效引导患者科学就医。
经过网络平台建设和运行的不断成熟,我中心在稳步推动全区检验结果互认进程的同时,为落实检验结果互认项目的常态化管理,针对多个项目开展了室内质控室间化工作。2023年度,我中心开展的临床检验实验室室内质控室间化具体分类情况为:临床免疫学检验(HBsAg和HBsAb)类68家,临床生物化学检验类(包括电解质、肝功能、肾功能和血脂检查等27个项目)99家,全血细胞计数类(8项)99家,凝血四项检验类64家,糖化血红蛋白54家,ABO和Rh血型检验40家。
当前临床医学检验学科发展迅速、检验技术和方法不断更新,临床诊疗对检验报告提出来科学性、准确性和客观性提出更高的要求,中心将会为我区临床检验质量的提高、检验结果的互认提供多项目、多渠道、全方位的服务,真正为减轻病人的检验负担提供有力的平台保障。